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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带酒水可协商 上海依然是禁区

2012/5/1 16:30

10月1日起,即将在北京推行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中规定,消费者可与店家协商酒水能否自带的问题,这也意味着长期困扰消费者的“在外用餐不能自带酒水”的“潜规则”终于开禁。

然而,上海消费者恐怕无法在即将到来的国庆黄金周里得到同样的待遇。记者昨天了解到,本市餐饮企业依然“谢绝自带酒水”。而在即将出台的《上海市订餐合同》中,是否会增加“自带酒水问题可以协商”的条文目前还未确定。

北京:“能否自带酒水”可协商

记者昨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看到,《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市范围内推行使用。该合同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

根据该《合同》,关于酒水能否自带的问题,消费者可与店家协商,并可在后面注明各自提供的酒水范围;对于违反酒水约定的,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标准。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餐馆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就是说,在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前提下,饭店可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

上海:目前依然谢绝“自带酒水”

上海消费者上馆子是否也能自带酒水?据上海饮食业行业协会会长何义钊介绍,《上海市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的办法》在自带酒水方面有规定,原则上谢绝自带酒水。近日,协会正与市工商局商讨出台《上海市订餐合同》,主要针对婚宴、生日宴请等大型宴会和年夜饭等。目前该合同草案已形成,还要经过听取各方意见,但草案依然谢绝自带酒水。不过,也可能会在合同中加上补充条款,“如果双方愿意,也可协商自带酒水和收取相关费用。”

记者就此采访了沪上一些饭店酒楼。豫园一家高档饭店以及静安区的某四星级宾馆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他们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但如果即将出台的订餐合同中有“自带酒水可以协商”的条文,他们会制订相关的收费标准,并在顾客用餐前明示。而静安区另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有关人士则表示,通常该酒店的客人大多不会自带酒水,但对于自带酒水的顾客,酒店已有收费标准,即不允许带饮料,白酒、红酒等按每瓶200元收取。

为什么上海目前依然谢绝自带酒水?何义钊认为,顾客到餐馆、饭店用餐,餐馆就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一旦顾客在用餐时发生一些问题,追究起来很难说清楚。

记者调查:酒水利润基本占2成甚至更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大的酒楼、宾馆中,酒水确实带去了可观的利润。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沪上的饭店,酒水平均占其总营业额的20%左右,而在一些高档酒店、宾馆、西餐厅等,这个比例会更高。超市中售价30元左右的红酒,酒店中售价可高达80-200元。成本不到10元的水果,榨成果汁后每扎售价高达到35-70元。

以600元一桌的价格来计算,如果顾客点上一瓶100元左右的红酒,再加两扎鲜榨果汁约80元,则酒水钱占总消费的比例就达30%。如果顾客要是点上两瓶上好白酒、一些红酒和鲜榨果汁,那么其酒水消费可高达1000多元,而顾客的总消费也不过2000元,有时酒水钱甚至超过了菜价。

曾有顾客称,在沪上的某家西餐馆用餐,不喝酒时人均消费约200元,点了酒时,人均消费就直线上升到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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