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15:16
高危妊娠随“二胎”政策的放开日益凸显
杨艳介绍,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等异常生育史;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位不正、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等妊娠合并症;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剖宫产造成的问题随“全面两孩”政策的实行日益凸显。据悉,我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育龄妇女中,35岁以上的妇女占60%,高龄产妇发生孕产期并发症的风险会相对增加。而我国的剖宫产率世界“领先”,高达50%左右。在再生育妈妈中,有剖宫产史的占四成左右。
“滥用剖宫产不仅损害健康,再次怀孕时还容易发生危及孕妇生命的瘢痕妊娠。”杨艳说,瘢痕子宫是指剖宫产手术或肌壁间肌瘤剥除术后的子宫。做过剖宫产手术的女性,百分之百都是瘢痕性子宫。这种情况下,子宫能够承受的压力以及其本身的伸缩性都相对较差,容易出现子宫破裂、孩子早产、产妇大出血等情况。 因此,国家控制剖宫产率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妇产科的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内,二级医院的剖宫产率控制在35%以内。
孕妈妈应有“高危妊娠意识”
“对于高危的认识,很多孕妇远远不够,她们往往没有这个概念。一般开设有产科门诊的医院,都会开设高危门诊。”杨艳指出,在“高危”因素评估因素中,有两次人流经历也是高危因素。
为了做到从第一时间杜绝“高危”因素,杨艳建议,高危妊娠的相关因素除了身高、体重和年龄外有很多因素都是不确定的,如果尚未怀孕的妈妈计划怀孕,应该做一次孕前咨询,把自身的身体情况告诉医生,让医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对你进行科学指导。怀孕后,应该在孕早期(5~11周)到医院做产前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医生会根据孕妇的病史及体格检查,来评定孕妇是否属于高危妊娠。
“医院的高危妊娠管理,从早期筛选、重点管理监护、电话随访、健康教育到产前管理、产时预案等这是一个系列工作。而且这块工作,国家也有相关的政策及管理规范。以我们医院为例,我们设有二胎门诊,每周四上午都有一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坐诊,对高危孕妇进行诊治。并实行专案管理。预约下次检查日期。”杨艳说,孕妇中高危妊娠的比例约为50%,高危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因此,对每位孕妈妈来说,应该定期到医院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安度孕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