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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2012/5/1 15:5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6月1日,《食品安全法》已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市各级党政领导,食品药监、农业、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各级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企业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社会公众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食品安全领域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记者就此探访我市是如何确保群众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的。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专访市食品药监局局长李伦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大家可喜地看到全市食品安全明显提升,那么,作为具有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能的市食品药监局在这一年来,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呢?昨(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食品药监局局长李伦。

记者:李局长,您好!《食品安全法》已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作为具有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能的市食品药监局做了哪些工作呢?

李伦:一年来,市食品药监局充分履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能,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的牵头和抓手作用,致力于推进《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贯彻实施,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了公众安全消费意识,确保了公众食品安全。

首先,我们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市政府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不再发放《卫生许可证》,由市质监局全面负责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食品流通经营由工商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经营由食品药监部门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正在进行,食品药监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保证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监管执法等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缺位。

全市食品药监系统加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据统计,2009年,全市食品药监系统组织参与该法的宣传活动单位356家次,食品企业1278家次。我们还在电视、报刊开办专题栏目9个,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08000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81条,食品街头宣传211次,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们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及时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宣贯方案,开展科普下乡宣传125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25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升公众、企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还有,我们根据《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我们组织各部门积极对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等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和处罚,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记者: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不脱节、不缺位,你们近期在开展哪些工作呢?

李伦:近期,我们再次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集中宣传和《食品安全法》系列报道活动,我们制定了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宣传、系列报道、发放资料、悬挂标语、展示展板、举办培训等形式开展活动,目的是进一步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法》。

本月4日,我们将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要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明确主题,积极参与,精心组织,灵活多样,全方位宣传报道《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管水平,强化监管工作,搞好食品安全保障。对企业,要求宣传报道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执行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水平 ,以及打造名优产品,争创名优品牌,创建示范典型等工作情况,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促进地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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