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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感观检验(一) 食品鉴别及方法概述

□ 美食中国 ‖ 美食中国    2005-4-4 21:10:00

18、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应遵循的原则

要坚持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因此,感官鉴别食品的品质时,要着眼于食品各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性考评,尤其要注意感官鉴别的结果,必要时参考检验数据,做全面分析,以期得出合理、客观、公正的结论。这里应遵循的原则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规是鉴别各类食品能否食用的主要依据。

(2)食品已明显腐败变质或含有过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含量过高或霉变)时,不得供食用。

(3)食品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供直接食用,必须加工复制或在其他条件下处理的,可提出限定加工条件和限定食用及销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食品某些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略低于卫生标准,而新鲜度、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均符合卫生标准时,可提出要求在某种条件下供人食用。

(5)在鉴别指标的掌握上,婴幼儿、病人食用的食品要严于成年人、健康人食用的食人、健康人食用的食品。

(6)鉴别结论必须明确,不得含糊不清,对条件可食的食品,应将条件写清楚。对于没有鉴别参考标准的食品,可参照有关同类食品恰当地鉴别。 (7)在进行食品综合性鉴别前,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该食品的有关资料,如食品的来源、保管方法、贮存时间、原料组成、包装情况以及加工、运输、贮藏、经营过程中的卫生情况;寻找可疑环节,为上述鉴别结论提供必要的正确判断基础。

对食品进行感官鉴别时,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还要注意以下有关要求:

(1)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进行感官鉴别的人员,必须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精神素质,无不良嗜好、偏食和变态性反应,并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感官鉴别经验。

(2)检查人员自身的感觉器官机能良好,对色、香、味的变化有较强的分辨力和较高的灵敏度。

(3)非食品专业人员在检查和鉴别感官性状时,除具有正常的感觉器官外,还应对所选购的食品有一般性的了解,或对该食品正常的色、香、味、形具有习惯性经验。

19、鉴别后的食品其食用与处理原则

鉴别和挑选食品时,遇有明显变化者,应当即做出能否供给食用的确切结论。对于感官变化不明显的食品,尚须借助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的检验,才能得出综合性的鉴别结论。因此,通过感官鉴别之后,特别是对有疑虑和争议的食品,必须再进行实验室的理化和细菌检验,以便辅助感官鉴别。尤其是混入了有毒、有害物质或被分解蛋白质的致病菌所污染的食品,在感官评价后,必须做上述两种专业操作,以确保鉴别结论的正确性。并且应提出该食品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阐明其来源和含量、作用和危害,根据被鉴别食品的具体情况提出食用或处理原则。

食品的食用或处理原则是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国家、集体或个人的经济损失,并考虑到物尽其用的问题。具体方式通常有以下四种;

(1)正常食品:经过鉴别和挑选的食品,其感官性状正常,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供食用。

(2)无害化食品:食品在感官鉴别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但经过处理后,可以被清除或控制,其危害不再会影响到食用者的健康。如高温加热、加工复制等。

(3)条件可食食品:有些食品在感官鉴别后,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供人食用。如有些食品已接近保质期,必须限制出售和限制供应对象。

(4) 危害健康食品:在食品感官鉴别过程中发现的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食品,不能供给食用。但可在保证不扩大蔓延并对接触人员安全无危害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经济价值,如作工业使用。但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不能保证安全的食品,如畜、禽患有烈性传染病,或易造成在畜禽肉中蔓延的传染病,以及被剧毒毒物或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必须在严格的监督下毁弃。

20、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常用的一般术语及其含义

酸味:由某些酸性物质(例如柠檬酸、酒石酸等)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苦味:由某些物质(例如奎宁,咖啡因等)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咸味:由某些物质(例如氧化钠)的水溶液产生的基本味道。

甜味:由某些物质(例如蔗糖)的水溶液产生的一种基本味道。

碱味:由某些物质(例如碳酸氢钠)在嘴里产生的复合感觉。

涩味:某些物质(例如多酚类)产生的使皮肤或黏膜表面收敛的一种复合感觉。

风味:品尝过程中感受到的嗅觉,味觉和三又神经觉特性的复杂结合。它可能受触觉的、温度觉的,痛觉的和(或)动觉效应的影响。

异常风味: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风味(通常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

沾染:与该产品无关的外来味道、气味等。

味道:能产生味觉的产品的特性。

基本味道:四种独特味道的任何一种:酸味的、苦味的、咸味的、甜味的。

厚味:味道浓的产品。

平味:一种产品,其风味不浓且无任何特色。

乏味:一种产品,其乏味远不及预料的那样。

无味:没有风味的产品。

风味增强剂:一种能使某种产品的风味增强而本身又不具有这种风味的物质。

口感:在口腔内(包括舌头与牙齿)感受到的触觉。

后味、余味:在产品消失后产生的嗅觉和(或)味觉。它有时不同于产品在嘴里时的感受。

芳香:一种带有愉快内涵的气味。

气味:嗅觉器官感受到的感官特性。

特征:可区别及可识别的气味或风味特色。

异常特征: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特征(通常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

外观:一种物质或物体的外部可见特征。

质地:用机械的、触觉的方法或在适当条件下,用视觉及听觉感受器感觉到的产品的所有流变学的和结构上的(几何图形和表面)特征。

稠度:由机械的方法或触觉感受器,特别是口腔区域受到的刺激而觉察到的流动特性。它随产品的质地不同而变化。

硬:描述需要很大力量才能造成一定的变形或穿透的产品的质地特点。

结实:描述需要中等力量可造成一定的变形或穿透的产品的质地特点。

柔软:描述只需要小的力量就可造成一定的变形或穿透的产品的质地特点。

嫩:描述很容易切碎或嚼烂的食品的质地特点。常用于肉和肉制品。

老:描述不易切碎或嚼烂的食品的质地特点。常用于肉和肉制品。

酥:修饰破碎时带响声的松而易碎的食品。

有硬壳:修饰具有硬而脆的表皮的食品。

无毒、无害:不造成人体急性、慢性疾病,不构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或者含有少量有毒有害物质,但尚不足以危害健康的食品。在质量感官鉴别结论上可写成“无毒”字样。

营养素:正常人体代谢过程中所利用的任何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

色、香、味:食品本身固有的和加工后所应当具有的色泽、香气、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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