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美食中国 >> 餐饮界 >> 行业新闻 >> 文章正文

福州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提醒消费者勿食河豚

□ 孟昭丽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3-6 13:23:30

华网福州3月5日专电(记者孟昭丽)福州市卫生局4日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食用河豚鱼(鱼干),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近年来,福州市每年因食用河豚鱼(鱼干)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发生,福州市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识到食用河豚鱼的危害性,不购买、不加工、不经营、不食用河豚鱼(鱼干)。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注意辨别,防止误食河豚鱼。

福州市卫生局已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禁止采购、加工、经营、贮存河豚鱼。

福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的重点检查,对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或河豚鱼干的单位和个人,或者群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点击星星为本文打个分!我要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互动 - 评论内容与美食中国立场无关

尚无数据

欢迎分享您的心得,感谢您的参与! - 褐色为必填项

  • 您的昵称:
  • 电子邮箱:
  • 评论内容: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