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美食中国 >> 餐饮界 >> 行业新闻 >> 文章正文

从3月1日起 13类食品无“QS”最高罚20万

□ 唐铮 ∥ 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07-3-1 12:08:15

从3月1日起,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这13类食品,凡是2007年1月1日后生产的,没有“QS”标志的均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的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据了解,第三批13类食品包括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第一批5类:米、面、油、酱油、醋5类;第二批10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

实际上,这13类食品2005年1月1日就被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之后是长达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整改申请生产许可证。自今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查处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1月1日至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3月1日至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1月1日以前生产的允许继续销售。据悉,国家质检总局计划在今年将所有种类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届时所有食品都将加贴QS标志。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一些超市和批发市场发现,在这13类食品中,酒类、淀粉、糖果等产品加贴“QS”标志的情况比较好,但一些水产加工品、蛋制品等食品没有贴有“QS”标志,茶叶加贴“QS”标志的情况不乐观。在芳村茶叶市场,一些档主竟还不知无证禁售查处期将至。广州各处的茶叶店很多无“QS”标志。

据了解,必须加贴QS标志的茶品共有9类: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以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和紧压茶。但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散装茶的包装袋,按规定也是要贴QS标志的。饮早茶的市民可要酒家出示QS证。

对于生产销售无“QS”标志的食品,市民可以举报。据了解,生产销售没有QS认证的食品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点击星星为本文打个分!我要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互动 - 评论内容与美食中国立场无关

尚无数据

欢迎分享您的心得,感谢您的参与! - 褐色为必填项

  • 您的昵称:
  • 电子邮箱:
  • 评论内容: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